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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异界之绝色锋芒  作者:尸口巾 书号:13538  时间:2017/4/26  字数:3585 
上一章   第010章 一个人上路    下一章 ( → )
,凌风为了不再忍受芊芊的那无言的折磨,终于是一个人悄悄离开了商队。当然,他也为芊芊这个他的救命恩人留下了一个小礼物。相信她会喜欢的吧,凌风有点不怀好意地想道。

  一个人走在魔兽森林的最外围,几乎连高大的树木都已经很少见到了,只有一些矮小的荆棘灌木。昨夜里他就向德里问好了附近有没有什么村庄小镇之类的,德里说只要往北走,不出两,就可以赶到沙弥镇。

  沙弥镇是大陆上最靠近魔兽森林的小镇之一,佣兵工会特意在小镇上设了一个分会,所以大凡佣兵都会知道一些,并且常年有佣兵在小镇上居住往来,很多的关于魔兽的任务,都是在那边的佣兵工会发布的。

  而借着地理位置的关系,这个沙弥镇虽然是一个小镇的格局,却远比一般的小镇要繁荣。

  现在凌风就是正往这个小镇赶去。因为凌风身边并没有什么坐骑,也没有武器,甚至连一点食物都没有,虽然可以抓一些低阶魔兽来充饥,但显然他并不想花两天的时间在路上。所以,凌风几乎是提起真气,一路狂奔,沿途只留下一道道残影。即使遇到了一些魔兽,那些低阶的魔兽也知道眼前路过的这个人不好惹,很是主动地缩起来。

  直到凌风遇见几个冒险的佣兵的时候,为了不引人注目,他的速度才放下来恢复正常的赶路。但那全力发的感觉,让凌风很是舒,穿越过来之后,因为受伤而限制了实力的颓势,便因此而一扫而光。现在的凌风,整个人看起来,更为精神,也更为内敛。脸上洋溢着淡淡的微笑,让人感觉到一丝亲近。即使是风尘仆仆的赶路,也远比一些冒险者要多了份镇定和潇洒。

  何况,凌风现在是遇见人就打一个招呼,仿佛是几年没有见过人一样,地路上见到他的人,纷纷以为他是个在魔兽森林里逃难出来,重见天的遇难者。只不过,看他衣着整洁,而且浑身上下也没什么伤口,才没有出同情与悲怜的目光。

  凌风对于众人的反应完全没在意,他并不放在心上,只是觉得他们的目光中偶尔有点怪异而已。见得多了,也就被凌风归结为这个大陆上的人,一旦对他们太热情了,就都是这种眼神。一边感叹,看来即使有了芊芊的谆谆教导,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了解依然不够啊。

  浑然没有发现自己是一个人在单独赶路,而遇见的大多是三五成群的团队,一个人的冒险者,实在是少之又少,几乎没有看见过。如果不是实力强大有所凭借,那就是无知的白痴。而凌风一边赶路赶得比较急,一边却还和众人热情地打招呼,年纪又这么轻,很难让人想到高手两个字。别人没觉得他有病,已经很不错了。

  倒是随后遇见的一个全部是由年轻人组成的小团队,其中一个看似领队的模样憨实男子,在看着到凌风是从魔兽森林深处走出来的之后,上来询问关于前面的路况。

  凌风很是高兴的为他们解答道:“前面一二天的路程里,基本都没有什么厉害的魔兽。而且,途中还经常可以遇见一些冒险者。”

  因为魔兽森林非常的大,一般的外围低级魔兽区域,就足有十几天的路程,眼前的男子在刚进入魔兽森林就询问有关情况,很显然是第一次进来,又或者他们只是到低阶魔兽区域边上长长见识。凌风注意到他们的小队里,六个人实力都还不错,最厉害的就是和他搭话的男子,已然已接近拉莫斯的水平,在五阶到六阶之间。而年纪,看起来却最多二十出头。

  这时候,一个比芊芊年纪还稍小的女孩子询问道:“大哥哥,你好厉害哦,一个人就进到魔兽森林了。你不需要同伴的帮助吗?”说完,还出着一丝崇拜的目光。看来,在小女孩的眼里,能一个人进魔兽森林,就是高手。

  凌风微笑着看向她,她的衣着比较宽松,应该是罗娜说的低阶魔法师经常穿的法袍,上下身连在一起,只在左边前的位置别了一朵花,和头发上戴的头钗应该是一套,精致典雅,让小女孩看起来多了份幽雅。加上她那对水灵灵的大眼睛,显得十分可爱。再看到她的一只小手上还握着一半米长的小木杖,应该就是小魔法师了。于是,凌风对着她道:“你也很厉害啊。大哥哥可不是不需要同伴的帮助,而是和同伴走散了。所以你一定不要和大哥哥一样哦。”

  听了凌风的解释,憨实男子立即对着凌风抱歉地笑笑,然后瞪了小女孩一眼。小女孩却丝毫没有觉悟,对着凌风很是认真的点了点头。

  如果凌风真的是一个失散的冒险者,那肯定是遇到了危险。而小女孩刚才的话,就显得有些冒失了。憨实男子明显稍微老练一些,才会对着小女孩瞪眼睛。毕竟谁都不愿意提起一些悲伤的过去。触及别人的伤痛处总是不好。

  倒是凌风自己没有在意小女孩的话。他也是信口瞎说,担心这样的一个小孩子,活泼地跑到时候在魔兽森林走丢了就不好了,所以借此告戒她要好好的跟住团队里的成员。只不过要真说悲惨的话,那凌风的遭遇远比与同伴失散了更悲惨。

  “真是个可爱的小家伙。”凌风赞道。

  小女孩居然很是高兴凌风对她的赞叹,因为队里的哥哥姐姐总是怪她太调皮、不听话。所以听到凌风的话,立即高兴得找不到北,甚至准备直接和凌风拜把子,让凌风当她的亲哥哥,然后回头把家里的那个亲哥哥给休掉。

  随队的几人,听了小女孩的话,很是哭笑不得。纷纷出言,让凌风不要太介意晓晓的顽皮。

  凌风对这个叫晓晓的小女孩也很是喜欢,虽没有真和她拜把子,却也拿出了自己口袋里仅存的可以拿出手的礼物——魔核,递给她。

  “啊,好漂亮啊。”晓晓接过红色的珠子,对着太阳照了照,发现比家里的水晶都要好看,显得很是欢喜。她家里虽然是大富之家,但也毕竟没有到拿珍贵的魔核给她玩的地步,而且,她也不认为有人会随便地就把魔核送人了。太古大陆上,因为女大多喜爱魔核,但魔核数量实在是少之又少,不可能人人都能拥有。所以就有商人看准这一点,专门制造出和魔核类似的水晶来代替魔核,虽然还是比较贵,但已然是普通的贵族所能接受的。一时之间也大为风靡。

  所以晓晓理所当然地就认为这个红色的珠子就是水晶了。其他人,也大多是这样的想法。只有其中的一个穿紫红色衣服的少女,看着这个珠子的眼神里多了份疑惑。因为队伍里只有她和晓晓是魔法师,而她的级别已经到了接近六阶,对能量的波动与感知比较强一些。隐约可以感受到这个珠子有些不同寻常。

  魔核的等级越高,它的能量越大,这个无可厚非。而另外一个特点就是,等级越高,能量的凝聚力也就越大,引起的周围空间的能量波动自然就越小。要不,凌风把魔核带在身上,早就被罗娜等人发现了。一般的,不运气催动魔核的能量的话,只有这个人的实力到达和魔核相同的级别,才能确切地感受到魔核的能量。凌风就是因为杀了那四只魔兽之后,感受到这个珠子内的能量,发现其颜色也比较漂亮,才捡起来放在口袋里的。

  他在离开商队的时候,留给芊芊的礼物就是一颗魔核,其中还留了一颗给罗娜。本来他是想四颗全部留下的,但因为考虑到自己的身上暂时没有一分钱,听说这个魔核还是比较贵的,至少可以先拿来换钱度过一段日子,总不能为了生计去抢劫吧。给芊芊一颗,完全是为了讨这个小丫头的心,相处的日子虽不长,却已经是比较宠溺这个小丫头,天知道他走了之后,芊芊会发什么样的脾气;而给罗娜,则是因为罗娜是个魔法师,魔核对她的帮助应该比较大。

  凌风是知道自己的魔核是火属的,而罗娜是水属,可能没有多大作用,但有总胜于无吧。或许,罗娜可以拿去和别人换一个水属的也没准。当然,这个想法不太现实。凌风留下魔核给罗娜最大原因是因为拉莫斯说的,太古大陆上的女人都比较喜欢这个东西。

  至于男的诸如李林等人,反正是分不遍的,干脆一颗也没留。而芊芊的救命恩情嘛,不是还需要给芊芊找一只魔宠吗?

  现在遇见晓晓这个丫头,着实是比较喜欢,人家都哥哥哥哥地叫着了,总不能没有点见面礼吧。

  凌风注意到众人看到魔核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有一个稍微有点疑惑的目光,也不解释。因为罗娜就说过,表面看魔核只会把它认为是水晶。现在晓晓觉得即使是水晶,她也已经是很高兴了,凌风也就乐得让她以为是水晶。只要她不心血来往里面输送一点能量,那就不会有人发现这其实是魔核,也就没有什么危险了。毕竟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他可不想因为这么一颗魔核而给小丫头带来麻烦。

  凌风虽然并不清楚,他的这个魔核是多少阶的。但既然李林这个八阶的天空剑士都没有感应到它的存在,那至少证明了这个魔核,等级应该是在八阶或者八阶以上。在他想来,即使有人看到小丫头而感应到了魔核,那么凭借他们八阶以上那样的实力,断然是不会为了一颗魔核而对一个小女孩子出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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