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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异界之绝色锋芒  作者:尸口巾 书号:13538  时间:2017/4/26  字数:2723 
上一章   第041章 武器    下一章 ( → )
兵器店的店主是一个中年模样的男子,凌风不好判断他的年纪,可以说四五十岁,也可能对方已经是六七十岁,在太古大陆上,这个年龄段的外表,几乎都差不多。

  店主姓刘,在门口显眼的位置挂着一个大大的招牌——刘家兵器。

  “店家,这里的兵器都是你们自家打造的吗?”凌风询问道。

  “小兄弟,一看你就知道是刚出道不久。”刘店家打量了凌风几眼,笑着说道“如果我自家能打造兵器,哪还会来开店啊。卖个个把月所获得的利润还不如人家造两把兵器得到的多呢。我这里卖的兵器,大多是从公国的兵器厂进来的。材料和样式都比较一般,但质量绝对可以保证。我开店做生意,也就是赚个差价,混点饭吃。”

  凌风尴尬一笑,看来听一些佣兵常说的,什么自己的兵器是某某矮人打造的,非常珍贵;某某的盔甲也是某大师出品,绝对的精品之类的语言,吹嘘的成分比较大。

  而会打造兵器的大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碰到的。

  太古大陆上的兵器最常见的就是双手剑。就像凌风看到的古力特的剑一样,剑身不但长而且宽,打斗的时候双手握剑柄,看起来有些像凌风印象中的手握东洋刀的姿势。

  至于盔甲,阶位比较高的武者,一般不会使用。盔甲的作用就是保护武者身体,提高武者的防御能力,颇受大多数中阶武者的喜爱。

  盔甲也分两种,一种是类似凯瑟琳穿着的用魔兽的皮制作而成的铠甲。重量不是很大,而且防御系数比较高,不但能抵抗一些物理攻击,还能防御一些魔法的攻击。至于到了古力特、巴斯滕、西蒙之的,基本就用不上盔甲,即使要穿,也多为比较软的魔兽皮制成的有魔法防御属的铠甲。而且,阶位越高,对自己的铠甲要求也就越高。

  当然,视魔兽皮规格的高低,防御属的强弱,做工的精细程度不同,铠甲的价值也是大不相同。但可以肯定的是,铠甲远不是普通佣兵可以消费地起的,它至少要比金属制造的盔甲要高级些。

  大陆上大多数金属制造的盔甲比较重不说,还很难防御魔法的攻击,只有物理攻击的防御还算不错。所以,这一类的铠甲主要使用的对象,大多是中等级别的佣兵,或者一些骑士。

  凌风在兵器店里随意地转了转,应该说店家介绍的不无道理。这里的好东西不多,基本都是属于比较普通和实用这一类型的。

  唯一让凌风多看了几眼的是挂在墙上的一套盔甲:头盔的造型比较奇特,顶部比较薄,两边有点像是倒挂着的两只羊角,可以遮住人的大部分的脸。前的甲板比较厚,手臂以及腿脚处也都是金属打造。盔甲的两肩处,更是高高地叠起,连接着七八片精心打造的弯曲成合适弧度的金属片,一直到了手肘处。大腿上的造型也和手臂处的类似。

  这样的结构,完全可以让人发挥出自己应有的实力,手臂和腿脚的动作在穿上盔甲之后,影响并不会很大。整个盔甲也就是稍微重了些,却显得非常舒展。

  部正面的金属板上,还刻有一些精细的条纹。盔甲腹部的甲板也一直延伸到了裆部。

  整件盔甲看起来,充刚之气。造型非常适合凌风想象中的古代战场上奋勇杀敌的将军。只不过,在太古大陆上,所有的金属盔甲都和这一副类似,而这样的盔甲却并不值多少钱。

  按照一般的大剑每把十几个金币到一百金币左右的价格来看,金属盔甲也就比同等的大剑要贵一点点。

  如果在盔甲上加持一些附魔属,让盔甲可以抵挡魔法攻击的话,那这副盔甲的价值绝对可以飙升到一个很高的程度。但凌风也知道,即使有可以加持附魔属的金属,也不会有人浪费它来制造盔甲。

  大凡这样的金属,不是用来制作箭头,就是用来制作剑尖部分,再加持附魔属之后,这样的武器绝对是魔法师的克星。而加持了附魔属的武器和普通的金属武器之间的价格,那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只能在地上。

  如果可以加持魔法属的金属量足够大的话,还可以制作成高阶的魔法杖。要知道,一好的魔法杖,可以让魔法师的实力起码提升一个档次。

  凌风再看了看店里的一些魔法杖,却基本上是木质的。金属的也有,并不多。

  魔法师的体制比较弱,所以魔法杖的重量大多比较轻。而一魔法杖的制作,比起大剑、铠甲等武器来说,要麻烦得多。不同属的魔法师所使用的魔法杖也是不同的。而且,据说每个档次的魔法杖上的刻着的类似魔法阵的纹理也不相同。

  本来,凌风还想把自己装扮成一个魔法师的。魔法师相对于普通剑士来说,地位要略高一些。但想到如果用闪电异能来充当魔法的话,也太招摇了一些。想想还是算了,凌风觉得那魔法袍,由女人穿起来,应该比男人穿着要好看多了。

  另外的,刘家兵器店里还有一些偏门的武器。

  比如单手剑。这种剑比较巧,倒是和地球上的宝剑无论在大小和外形上,都比较相近。不过,武士中使用单手剑的比例还是非常小的。不是出生名门的高手,就是贵族的公子。前者是因为单手剑剑法的技巧比较高,只有在一些大的门派才会有单手剑的使用者,而且实力都不低。后者则是因为单手剑比较好看,带在身边用来耍帅的。

  双手剑没有剑鞘,单手剑却有。一些公子哥,背一把镶嵌珠宝或者水晶等装饰品的单手剑,远比背着双手剑要轻巧多了,也不落了贵族的风度。这一点,在太古大陆上的年轻贵族中,颇为流行。

  刘店家看到凌风站在一把单手剑前看了又看,于是凑上前去问道:“小兄弟,如果看得上眼的话,可以拿下来试试。”

  凌风摇了摇头,虽然单手剑比较适合凌风使用他的落英剑法,但是,凌风觉得自己应该用不到这样的剑法,与其背着一把单手剑惹人注目,还不如买把双手剑实在。既然要融入这个社会,就要专业。佣兵可是很少用单手剑的。

  所以凌风随意指着一把搁在武器架上的双手大剑问道:“店家,就这把吧,我要了。多少钱?”

  刘店家看了看凌风,心里琢磨着凌风应该是个比较大方的顾客,所以犹豫着开价三十个金币。

  凌风也不还价,直接让刘店家拿下来,随后付了三十个金币就出了兵器店。直让刘店家笑得合不拢嘴。

  凌风也知道三十金币对于这把剑来说,肯定贵了。但凌风根本就不在乎。如果说要他以拯救那些在贫民区的人为己任,凌风自认为自己没有这么伟大。但一些发生在他身边的小惠小利,凌风却也不会和别人计较。至少对于凌风来说,挣钱的方法有很多,而且很快,只要兵器店的店家不把他当猪宰,凌风还是乐意多给一些实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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