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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小说网 > 重生小说 > 三国重生之我是路人甲  作者:关驹 书号:20836  时间:2017/6/14  字数:8855 
上一章   第572章 驰援安城    下一章 ( → )
这四员大将和东吴之间的仇恨只能用“刻骨铭心”这四个字来形容。仇恨的力量是很可怕的,人被仇恨冲昏头脑,往往丧失理性,不讲任何道理。这从河东和河西两村相互之间打了一百多年群架,死了无数性命,就可见一斑。

  不过任何事物都有两面,不可一概而言。仇恨的力量要是用的好,也能给人带来莫大好处。秋时吴王阖闾巧妙的利用伍子胥急于为父兄报仇的心理,先是借助他智慧,杀了自己的堂兄弟,攀上权力的顶峰;又借用他的智慧,营城起邑,兴利除敝,使吴国挤身于大国之林,为后吴国称霸一方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后还是借助他的智慧,运筹帷幄,出奇制胜,终于谱写了五战及郢的神话,使拥有万乘之国之称,有取周朝而代之实力的楚国从此一蹶不振,苟延残,最终为秦所灭。吴国也因此完成了老蛇大象的壮举,令世人震惊不已。本来这些烂事,伍子胥根本不必去理会,可是要借用他人的力量,不得不替他人做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到头来伍子胥大仇得报,了楚平王尸体好几百鞭子,大大的出了中这口怨气。吴王阖闾也得偿所愿的住进了楚国王宫,搂着楚王的妃嫔睡大觉,实可谓是两蒙其利。

  这次刘备也是在利用张辽等降将对吴国的仇恨来达到夺取豫州淮南千里之地的目的。毕竟想要报仇就必须使出浑身解数,不然大仇报不了不说,搞不好连小命都要搭上。四员降将听说刘备打算对东吴用兵,都是卯足了劲,或运气培力,或磨拳擦掌,就等出征之的到来。

  此时的他们早就和饿了好几天没吃饭的恶狗也没什么区别,这一放将出来,能不咬人么?四将各领五万军马,齐头并进。进兵不到十,夏侯渊、曹仁所部连战皆捷,相继攻克西平、吴房、宜、南顿、上蔡、平舆等城,在豫州治所安城城下顺利会师。夏侯渊扎营于城西,城北。曹仁列营于城东、城南,将安城围得个水不通。新任豫州刺史全琮连接败报,知道敌人来势汹汹,凭吴兵的战斗力,出去就是填坑的。当下他一面急使人加固城防,准备大石弓箭,一面差急足前往寿报信,请程普火速发兵支援。

  哪知程普的日子并不比他好过多少,张辽、徐晃所领东路军,分从睢、小沛两地出发,往南略地。所行之地,正是曹故乡的谯郡,此处属魏国该管。张辽原是魏将,又长期镇守合肥,在这里还是有些人际关系的。当下他写上几封书信,呈当地守令,所到之处郡守望风而降,不费一兵一卒,不曾有一场厮杀。徐晃也和他差不多,所过之处,众县令都晓得他的厉害,望风降,是以他也不曾有一场厮杀。两路军马均军行甚速,殊途同归,竟于同一到达淮南郡下蔡县。下蔡县令听闻张辽、徐晃引大军杀到,当时便吓得子,哆哆嗦嗦的捧着大印出城投降。张辽、徐晃克了下蔡,马不停蹄,引军直淮水下寨。

  程普如临大敌,亲提大军列营于淮水南岸。两军隔江对峙,一场大战一触即发。程普扎营不久,便收到了全琮急报。他虽有心救援,可张辽大军就在河对岸虎视眈眈,随时都有扑将过来的可能。在这当口,他自顾不暇,哪还有余力救援,只有深表同情的分了。

  程普是东吴宿将老成持重,全琮则是陆逊之后东吴第五任大都督,为人恭顺,犹善察颜观,也是个大马,是以倍受孙权器重。不过他年纪轻轻就当此大任,倒也不是一味拍马就能拍来的。他为将勇决果敢,小有智谋,又顾全大局,不营小利,极难为人所。孙权委以方面,的确量材使器。二人都是能人,当然不可能如此不济,一败再败,转瞬间就被汉军围了个严实。只不过汉军觊觎这片土地已久,早就做好充分准备,所任武将又都是苦大仇深之辈,自然勇于深入。而孙权判断失误,并未要求二将提高警惕。二将见汉吴双方一直都在谈判,照规矩谈判期间是不能用兵的,是以他们难免有些大意轻敌,这也是人情之常,倒也怪他们不得。汉军进兵又是选了一个月黑风高杀人夜,突如其来,接着闪电般的向纵身深入,这种战法在当时没有什么名堂,不过在现代倒有一个响当当的名目:“闪电战。”二将都还没准备好,汉军就已经推进了数百里,兵临城下。有道是迅雷不及掩耳,不是他们不想掩耳,实在是这一切来的太快又太突然,他们来不及掩耳而已。

  刘备不是没给孙权机会,和谈其实就是一个信号,刘备是想通过和谈告诉他,豫州淮南虽广袤千里,但孤悬江北,不是吴国这样一个不擅陆战的国家所能保有的,不如借和谈之机,让将出来,两国划江而治,安享太平。可是孙权自以为刘备正全力对付曹丕,无法分心二用,暂时不会拿他开刀,是以有恃无恐,令鲁肃尽量拖延时间。在他心中这就好比做买卖,刘备漫天要价,他自然要着地还钱,拖的时间越久,刘备权衡利弊,必会做出让步,自己不用割地,也同样达到和平共处的目的。他的算盘虽然打的很,可他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豫州淮南没有长江做凭障,而东吴兵士在擅长陆战的汉军面前显得不堪一击。

  豫州淮南接连遇险。告急文书像雪片一样堆到了孙权案前。其时孙权刚刚迁都建业,本来打算眼望捷报至,耳听好消息,没想到接二连三收到败报,不郁闷不矣。两边都是战略要地,又都是十万火急,不救哪一边都不行。可他刚吃了一个大败仗,损失惨重,可供调用的兵马实在少得可怜,支援一地,都觉得的勉强,要同时支援两地,根本是没可能的事情。

  这早朝,他和群臣商议此事,说道:“夏侯渊、曹仁围了安城,张辽、徐晃进淮水。四路大军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打下了近千里的土地,而我们呢,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丢了几百里的土地。你们知道这叫什么吗?”

  群臣见他铁青着脸,面面相觑,不敢作答。

  孙权伸手在案上一拍,道:“这叫奇大辱!奇大辱!这帮统兵上将不知道是干什么吃的,强敌犯境,竟不知抵御,让敌军深入如此,朕都替他们感到脸红!”

  群臣不知道这马该如何拍,都怕一个不小心拍到马脚上,仍是一言不发。

  孙权问道:“平时你们不是很多话么,今天怎么都哑巴了?”

  底下鸦雀无声,孙权问张昭道:“你怎么看?”

  张昭道:“皇上也是知道的,豫州淮南之地孤悬江北,境内又有群山为阻,大军调派及粮草转运都甚不方便。既然敌军悬师深入,豫州大半土地已非我所有,淮南又岌岌可危。依臣之见,不如…不如…”

  孙权冷笑道:“不如将地让给刘备来换取和平?”

  张昭道:“正…正是。”此时他心中惴惴,说话底气自然不足。

  孙权望向群臣,道:“你们怎么看?”

  众文官齐道:“子布之言正合我意。”

  孙权眼光在陆逊脸上扫了几扫道:“你怎么看?”

  陆逊道:“寿和长江有水道相通,利于战船行驶。而豫州多山,道路崎岖难行,更有一道难以逾越的大别山横在豫扬二州之间。这段路皇上当年也是走过的,应该很清楚那城情况。子布所言大军调派及粮草转运不便不是无的放矢。况且我军于水战,陆战非我所长,想在粮草短缺的情况下硬碰硬的和汉军打陆战,胜算不大。臣认为淮南之地,地当要冲,北有淮河为阻,南有水路与长江相连,正是我军用武之地,说什么也不能放弃。至于豫州多为不之地,弃之也不甚可惜。此臣之愚见,具体如何,还请皇上圣裁。”

  孙权缓缓点了点头,问道:“你们都是这么认为的么?”

  群臣见孙权点头,还道他心中也是这个意思,齐声附和道:“我若全弃江北之地必为刘备所笑,伯言所言弃无用而保有用,唯今之莫有过于此者。”

  孙权冷笑道:“大敌当前,你们不想着如何克敌制胜,尽想着如何弃地自保,怪不得世人都说东吴少丈夫。”

  孙韶、朱桓听孙权这么说,心中不忿,出班道:“皇上,伯言、子布之言,我等不敢苟同。敌军犯境,若不和他们打上一战,便割地求和,势必为天下人笑。请皇上拨给臣等一支军马,必能驱逐敌寇,奏凯而还!”

  孙权大喜,可没高兴片刻,便又皱起眉头,道:“你们此行,可保必胜?”

  二人对望一眼,道:“如若不成,甘当军令!”

  陆逊暗暗叹气,孙权见他面色不善,问道:“你怎么看?”

  陆逊道:“皇上明鉴,二将此行只会自取败辱,不能有成,还请皇上三思而后行。”

  二将齐道:“你敢小瞧我们?汉人又没有三头六臂,有什么可怕的,我就不信我们打不赢他。”

  陆逊道:“你们知道可刘备此番挥师南进,用谁为将么?”

  二将冷笑道:“在我们看来刘备此来就是来送死的,用谁为将还不都是一样?”

  陆逊摇了摇头,道:“知已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二位将军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能保必胜?”

  二将自知理屈,一时不知如何辩驳。陆逊接着道:“此番刘备对东吴用兵,实是蓄谋已久,所用将领也是经过深思熟悉。众所周知,张辽、徐晃、曹仁、夏侯渊都是魏国降将,这四个人认定我们杀了曹,心怀忿恨,此来多半是为了公报私仇。敌人盛怒而来,致死于我,其锋诚不可当,此时与敌锋,肯定讨不到好去。为今上策就是弃却无关紧要之地,集中优势兵力,扼险据守。待其气衰力竭,心生怠惰,方可出奇用谋,扭转乾坤。此百战百胜之道也,还望皇上三思。”

  持久战正是对付闪电战的不二法门,陆逊一下子就想到这个主意,可谓得其大端。孙权也知道他说的很有道理,可是敌人来了不结结实实的打上一仗,先当起缩头乌,实在太过窝囊,也容易让人小瞧了东吴。是战是守,他心里也是犹豫不决,沉良久,方道:“敌人来了,不打一战,总是说不过去。孙韶、朱桓!”

  二将齐道:“微臣在。”

  孙权道:“孙韶领三万军马支援安城,朱桓领三万军马驰援寿,克兴师,不得有误。”

  二将都是年少轻狂,血气方刚,恨不得独当一队和敌人厮杀,闻言心下大喜,道:“臣遵旨。”

  陆逊道:“皇上…”

  孙权道:“朕意已决,你不必再说了。”

  陆逊心中暗暗叹了口气,孙权眼光在群臣脸上扫了几扫,道:“事情也议得差不多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内侍叫道:“退朝。”

  孙韶、朱桓领了圣旨,到校场点起大军,告别之后,分道扬镳。孙韶虽非初生之犊,却没打过几场大战,天不怕地不怕,一听有战打,恨不得上翅膀飞到战场上去。他嫌走大路太慢,不符合救兵如救火之意。于是他便抄小路,经皖县、夹石,越大别山,过雩娄、西在而至新息。一路之上,他害怕敌军先被人打跑了,捞不到头功,不住催攒军士。时当六月,淮泗一带,骄似火,酷热难当。军士们往往只跑出十余里就全身是汗,奔上三五十里,就算是体质再好的兵士也都抵受不住烈暴晒,头昏眼花,几。孙韶最关心兵士疾苦,也不忍他们在大热天里急行军,可他急于建功,心中贪念作祟,于是硬下心肠,上紧催促。兵士夜奔驰,翻山越岭,不得休息,难免怨声载道。在孙韶的不住催下,他们终于创造了一个奇迹,不到半个月便越过莽莽群山,赶到了新息。可是大军个个累得好似死狗一般。军中中暑、感冒、发烧、上吐下的兵士比比皆是,还有不少因为高烧不退,离开人世,跑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去了。

  孙韶也看不下去了,传令大军在新息休整三,再行进兵。兵士们连驱驰,疲劳不堪,只得到三假期,如何缓得过劲来?官大一级死人,孙韶的官比他们要大上十七八级,哪有他们提意见的份?只好逆来顺受了。

  三后,大军稍适休整,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继续向北行进。翻过了几座山,涉过了几条河,这来到一座山坳。那山坳两边都是山,曲曲弯弯,时而螺旋向上,时而盘旋向下。大军走来走去,总也走不到尽头。午牌时分,大军仍在山坳里绕圈子,朱桓早将那笨重不堪,好似乌壳子的铠甲去了,掀起衣襟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对行军向导说道:“你到底认不认得路啊,这山坳怎么走来走去都走不到头?”

  那向导说道:“没错,没错。这里地形就是这样的。越过这道岭,再穿过几道山谷,就离安城不远了。”

  孙韶道:“那什么时候才能到安城?”

  那向导道:“一路顺利的话,明晚就可到达。”

  孙韶精神一振,道:“好,好,好。”回头对大军说道:“安城马上就要到了,大伙加把劲,全速前进!”

  时当正午,热气蒸人,嚣尘扑面。万里乾坤如甑,一轮火伞当天。兵士们起了个大早,行到现在,早已累得走不动了。何况地上土石受烈暴晒,滚烫如火。有道是南人乘船,北人乘马。吴兵不善骑之术,大多只凭两只脚一二一,那时又没有皮鞋,脚下穿的都是草鞋,甚是单薄,热气透将上来,烫得众军两脚起泡,疼得走不了路。几名兵士一听这道命,登时就是了气的皮球,找了片林萌地,一股坐了下去,道:“我们实在走不动了,还是在这里歇歇吧。”

  孙韶大怒道:“安城军民目夜盼着我们赶去救援,救兵如救火?哪容你们胡乱休息?今不赶到安城,谁也不准休息。”

  这话刚说完,坐下休息的人更多了,甚至有躺在地下呼呼大睡的。孙韶止不住,又不忍鞭挞士卒,只得叫道:“也罢,那就休息半个时辰再走。”

  军中声雷动,当下兵士们各找凉僻静所在避暑。孙韶坐在一株大树下,扒光了上身,拿衣服当扇子,不住扇风。

  过不多时,忽听不远处一阵喧哗:“有细,有细,别让他们跑了!”

  孙韶大吃一惊,循声望去,只见男女数人各背小包,于山僻路攀藤附葛而走。孙韶灵机一动,道:“休要惊动,好生唤那几个百姓来,我有话要问。”

  不多时兵士领着那伙百伙来到孙韶跟前,孙韶板起脸来,喝道:“你们几个好大的胆大,敢来哨探我军虚实,推出去斩了!”

  那伙百姓吓了一跳,跪倒在地,磕头不已。一名中年汉子颤声道:“将军明鉴,我们不是细,我们是汝南百姓,因避兵灾,逃难至此,不想撞见大军。还请将军饶命,还请将军饶命!”

  孙韶道:“哦,你们是安城附近的百姓?”

  众百姓纷纷大叫道:“正是,我是宜的。”“我是慎的。”“我是葛陂的。”“我是平舆的。”

  孙韶听他们说话的语气,又瞧了瞧他们的神色,觉得他们不向作伪,道:“你们打算到哪去?”

  众百姓道:“我们听说皇上爱民如子,打算翻过大别山,到蕲、庐江等郡暂避一时,待战事结束后,再回归故里。”

  孙韶问道:“你们为何不走大路,而要翻山越岭?”

  那中年汉子道:“将军有所不知,汉军为防吴兵来救,闭新息到安的官道,我们只好抄小路,南逃避祸。”

  孙韶问道:“这条小路可通安城?”

  那汉子点头道:“通的,通的。这条小路正好可通到夏侯渊主营背后。”

  孙韶心中一喜,道:“你怎么知道?”

  那汉子道:“我就是从那里走的,远远望见汉军大营里飘着面大旗,上面绣着两个大字‘夏侯’我听说来攻安城的两员汉将一个叫夏侯渊,一个叫曹仁。他们原先都是魏将,大名鼎鼎,我们知道的不能再知道了。”

  孙韶扶他站起,掸了掸他身上的尘土,道:“离乡背井滋味可不好受吧?”

  那汉子道:“谁说不是呢。好好的谁愿遭这罪。”

  孙韶道:“我听说汉军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倘若汉军占了汝南,你们可就回不去了,就算回去了也是个死。”

  那汉子叹了口气,道:“唉,我们也听说了,汉军一路烧杀掳掠,好事不做,坏事做尽。若非如此我们也不会逃难了。倘若汉军真得占了汝南,我们有家不能回,在外地又无以为生,这可如何是好?”

  孙韶问道:“你们想不想回去?”

  那汉子道:“当然想!”

  孙韶道:“好,你领我沿小路抄到夏侯渊大营背后,给他来一下狠的。待我打跑了他,解了安城之围,你们既可以复还乡里,又可以领到一笔数目可观的报酬,岂不两全其美?”

  众百姓听说既不用逃难,又有钱可拿,不两眼放光,齐叫:“那赶情好。”

  经过了这场小曲后,众军继续休息。那中年汉子举起衣袖猛扇几下,道:“这天真热啊。”从间取下只酒葫芦,拔下木,一股酒香扑鼻而来,他口水,将葫芦递给孙韶,道:“将军,您不来两口?”

  孙韶口水,道:“多谢了,我不会喝酒。”

  那汉子道:“将军说笑了,哪有将军不会喝酒的?”递给边上兵士,兵士们向孙韶望了一眼,摇了摇头,都不敢喝。

  那汉子笑道:“瞧我这脑子,你们都是城里人,什么好酒没喝过?哪瞧得上我们这乡下土酿?那我就不客气了。”举起葫芦猛灌了两口,上木,挂回间。众兵士一路行来,又热又渴,见到有酒,都两眼放眼。可他们整价过着刀口血的日子,也知道什么叫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万一这酒里有蒙汗葯,喝将下去,岂不糟糕?这酒他们是无论如何不敢喝,不过盯着酒葫芦,舌底生津,倒也不失为解渴良方。

  众人休息良久,稍微缓过劲来。孙韶看了看天,道:“时候不早了,大伙继续赶路吧。”

  当下大军兵分两路,偏将领一路军马沿着官道,直汉军大营下寨,正面攻打。孙韶则领一路人马,叫百姓带路,沿小路而进。

  孙韶等人在那众百姓的带领下,时而攀山,时而涉水,越走越是荒僻。孙韶见道路越来越是崎岖,担心这是汉人诡计,他们走入伏击圈,聚而歼之,心中怦怦跳。众兵士也和他一个想法,唯恐汉人突然窜将出来,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都是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凝神戒备。

  如此提心掉胆的行了一,太平无事。初更时分,吴兵来到一座荒山脚下,兵士们累得再也走不动了,孙韶难拗众意,只得传令就地扎营。

  他将那汉子叫到中军帐,问:“此去安城还有多少路?”

  那汉子道:“照这个速度,明午间可到慎,再从慎抄小路到汉军大营之后,走得快点的话,估计晚上就能到。”

  孙韶笑道:“很好很好。”

  那汉子道:“将军没什么事的话,我先下去了。”

  孙韶点点头,那汉子忽觉口渴难耐,又打开酒葫芦,喝了一口。孙韶在路上几次三番见他取酒痛饮,喝得甚是爽快,料想酒中当是无毒,不然他早就嗝了,如何还能活蹦跳,问道:“这葫芦看着不大,倒也能装,我看你喝了一口又是一口,却怎么也喝不完。呵呵”

  那汉子摇了摇葫芦,笑道:“可不,这葫芦可是能装。不过也快没了,好在明天就到慎,我再去打。”将葫芦递给了他道:“我看将军也是好饮的,就剩几口了,不如您来喝吧。”

  孙韶道:“这怎么好意思?”

  那汉子道:“你要是能打跑汉人,可就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们感激您还来不及。喝几口酒值得什么?”

  孙韶道:“那我可就不客气了。”举起葫芦喝了几口,叫道:“好酒!”

  那汉子笑道:“将军真会说笑话,这酒就是在慎打的。山僻小县能有什么好酒?”

  孙韶觉得这酒甘冽口,天上的琼浆估计也就这味道,闻言吃了一惊,道:“哦,这酒是在慎打的?”他哪知道渴极了,喝什么都好喝,就和饿晕了,吃什么都香是一个道理。

  那汉子道:“可不,我这人没有什么嗜好,就是好喝两口,这酒葫芦片刻不离身。我在村里打的酒,不到慎就喝完了,这壶酒是在慎打的。我听说往南都是荒山野岭,没有酒肆,一直要到新息才能打到酒。就省着喝,一次只喝两口,绝不多喝,不然这壶酒早就让我给喝完了,哈哈!”

  孙韶觉得他甚是豪,有什么说什么,对他的疑虑,也就打消了几分。

  次五更,吴兵起身造饭,用罢早饭,继续赶路。那汉子一边指路,一边和孙韶聊天,两人的感情,又增进不少。那汉子估计时间的本事甚是了得,料得一点也不差,吴兵赶到慎,正是午牌时分。孙韶不太早赶到,让将士们在城外扎营休息。那汉子告了个假,进得城来,哪也不去,直接踱到酒肆中,叫了一大坛酒,两样蔬菜,自斟自饮,喝得甚是爽快。

  孙韶到底还是放心不下,跟了上去,见他如此,暗觉好笑。

  那汉子眼尖,瞧见了他,叫道:“将…你也来啦,一个人喝酒没意思。来,来,来。咱们一起喝两杯,痛快痛快。”

  孙韶不虞有他,进了酒店,和他对饮几大碗,算了酒钱。那汉子踱到柜台上,让掌柜的把他的酒葫芦灌,这才施施然离去,孙韶见了唯有摇头苦笑。

  吴兵休息了一个时辰,拔寨都起,沿着小路赶到夏侯渊大营之后,已是三更时分。孙韶四下看了一圈,只见敌营布置严整有法,不暗暗佩服。那汉子什么也看不懂,大眼瞪小眼,又一次掏出了酒葫芦,喝了一大口酒,挂回间。孙韶刚差人分路去敌营放火,说了不少话,也甚是口渴,说道:“给我来两口。”

  那汉子笑道:“好。”取下葫芦,横着拿着递给了孙韶。

  孙韶喝了两口,只听敌寨四五路火起,大喜若狂,飞身上马,长剑向前一指,叫道:“破敌只在今,弟兄们冲…”忽觉天旋地转,两眼一黑,栽下马来。

  众兵士大吃一惊,正要上前相扶。忽听林中鼓声大震,无数军马杀将出来,当先一员武将,金盔金甲,正是夏侯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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