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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带个悟空混都市  作者:莫愁飞 书号:28843  时间:2017/7/14  字数:3222 
上一章   第十二章 钓只老乌龟(中)    下一章 ( → )
后半夜,我们三个去了原来兽王马戏团的地址,现在已经成了一家规模庞大的花草店,还叫珍惜,老板是郭乘风。

  我矗立在花草店门口,眼睛里,却全是那个不穿内的女孩影子。

  李珍,你在三万英尺高的天堂还好吗?

  想起她,我心里酸酸的。

  曾经青春靓丽的校花,却变成了一个赌鬼保安的女人。后来遇见我,却又遭遇了人生最痛苦的噩梦。可惜,后来刚刚过上稳定的生活,却又命丧毒手

  我一直不敢来看她,不敢面对她坎坷多厄的命运。我什么都没给她,到最后,却连尸骨都找不到

  每当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我想起跟她的种种过往,想起在花草店门口放着的两篮红玫瑰花,默默地将上衣口袋中着的一束小白菊放在了台阶上。

  天堂里没有黑暗,没有坏人,没有暴力,也许,你在那里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想要的生活。

  就算有人欺负你,告诉我,我会上去将他捅个稀巴烂

  什么叫捣蛋,别人不让你做,你非要做,这就叫捣蛋。

  以前我们亲戚家有个侄子,四岁多。别人让他去关好门,他却开的大大的;让他多吃饭,他就非吃菜不可。最后家人没办法,只能什么话都说成反的。

  “宝宝啊,你去把门开的大大的,好暖和啊。”

  宝宝就去把门关严实。

  “宝宝啊,你多吃菜,菜好吃!”

  宝宝开始猛扒饭。

  就这样,他被亲戚们称为捣蛋王。

  我也要做一个捣蛋王,别人的不顺心,就是我的舒坦。

  从沈倩倩那里问到了张天宝的底细。

  张天宝,菏南人,少林俗家弟子,年轻时参军,曾获得过战功,复原后被安排进派出所当了民警。由于作用严谨,执法有力,在短短二十年时间里,从一个普普通通的民警升到了正厅级警察局长的地位。在金城市任公安局长八年,破案无数,深得领导信任。听说有好几次都要把他调至省上,却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如愿。

  这是他官方的履历,江湖道上他却是鼎鼎有名的张宝子。

  三十年前,张宝子就是少林俗家弟子的翘楚人物,一身横练铁功,刀不入,有人怀疑张宝子练的是罗汉体。罗汉体的级别要比金钟罩还要高,属于佛门防御的极品功法。练习这门神功,需要,把守情关,说白了也就是童子功。终年用药水泡澡,生活习也极为讲究,按时三餐不得食荤。

  据李别情说,这门功夫有记载的,只有藏区的苦修僧修炼。在讲究享受的花花世界,真的没有几个人能下得这般苦。

  沈倩倩估计,现在的张宝子至少也有生死境,而且加之罗汉体的强悍,确实不易对付。

  怪不得蓝翁警告我不要来,原来这厮这般牛

  要直接杀他确实不易,但捣个给明天开会的江湖大佬们送份大礼倒也简单。

  将沈倩倩送到天人别院后,我和叶远又马不停蹄的赶往金城,今天是江湖大会召开的日子,也是杀人捣乱的好日子。

  沈倩倩留在封步山,一来是安全;再者,虽然不知道沈家打的是什么主意,但有个人质在手,心里也踏实些。

  自从当街围杀废柴后,金城就进入了警戒状态,一路上盘查的关卡特别多,而且全部是全副武装的警察。无奈,我和叶远只能从乡村小道走,而且在遇见盘查时,还得隐身躲过。

  一小队警察不怕,但关卡太多,我们总不能一路杀过去吧。等到了金城,已经是下午三点多。

  我急忙给花叶打个电话,听她说江湖大会在中午暂时休会才放下心来。天助我也,如果江湖大会已经结束的话,我的计划也没有什么用处了。

  蓝翁想让我走,沈倩倩想让我走,好像全金城的人都在厌恶我,希望我早早离开金城。他们想让我走,我偏不走,今天,我就准备让他们意识到我的存在。

  我的计划很简单,带着动物园上千头飞禽走兽去街上游行一阵,再去江湖大会的举行地江南苑围上一会。不伤人,不闹事,就这么简单。

  至于后果会怎样,我已经顾不上考虑了。

  社会陷入混乱?

  还是江湖道曝光在俗世人面前?

  无论是什么,都跟我无关。这些事情,留给该考虑的人去考虑。

  当我把想法在天人别院宣布时,叶远和龙宇航都说我疯了,李别情沉默不语,小时、悟空和小金在屋外玩着捉

  我跟叶远进了动物园,我的元气只能控制30米范围内的野兽,没办法,只能在动物园各个园区转悠着,不断控制野兽,下达的都是同一个命令,破园,上街。

  我同时控制不了上千头野兽,但下达命令后,它们会本能的去接受,执行。这就是我在明白了生命本源的意义后,最新琢磨出的御兽法门。

  以前修炼御兽术,在到达兽士境时,我就可以有选择的去噬野兽,给它们留下一部分元气用以本能生存需要。当时我并不知道生命本源,只以为是御兽术的神妙。

  但接触到悟空的生命本源后,我才发现,原来御兽术兽士境的奥妙就在于噬灵魂,而留下了生命本源,这个御兽术上并没有说明。

  生命本源控制着**,而灵魂控制着思维。我先噬灵魂,让野兽没有了自主意识,然后再用御兽术下达命令。这个过程中,由于生命本源的存在,野兽不会死,而且在接到命令后,会一味的执行,直到下一个命令到来之前,或者死亡。

  被噬过的野兽,从理论上来说也许早就死了。现在说的死亡,只是指它们的**毁灭,或者是生命本源消失。

  这种掌握生死之妙的感觉非常好,虽然只是野兽。

  生命,无论是兽族,还是人类,都是一样的,没有贫之分,没有级别之隔。

  唯一与之分别的,就是谁的力量大,就谁说了算。

  人类在屠杀小动物时,自然人的生命高贵。而那些大型野兽在撕咬落单的人类时,野兽的生命又成了主宰。

  我刚赶到猴山,准备给猴子们下达帮动物园野兽开笼的命令时,手机却响了。

  这个手机号是我下山后新办的,只给花叶一个人打过电话。

  “花叶?”我接起电话,问。

  “是我,你怎么又回来了?”蓝翁恼怒的声音从音筒中传出。

  “我又没欠你钱,为什么不能回来?”我笑着说。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时间开玩笑!不是刚才大会临时休息,现在已经有几十个江湖好手上山抓你去了。”

  “有事说事,我还忙着呢。”我暗骂这老头子真唠叨,好像好像语气跟老爹有点相似。

  “严市长要跟你通话,记住,语气好一点。”

  严市长?严胖子?严大鹏!

  他找我干什么?关他什么事?

  说起来我跟严大鹏的缘分还真不浅,最早在凤舞九天KTV相会,后来又无意间结识他女儿严小草,在医院救下严小草时还说要跟我做忘年之。直到安排我跟小草坐火车去云南,从那以后,再也就没有过联系。

  小草回来了?跟他父亲帮我求情了?

  可是严大鹏只是邻省的一个市长,跟金城有的关系?!

  “喂,方星吗?我是严大鹏。”没一会,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厚重的声音。

  是严大鹏的声音,沉重,稳妥,字字间带着一种不易察觉的威严,让人感觉不出仗势人,却能下意识的去尊敬他。

  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一想起、或者见到严大鹏时,就想起了在凤舞九天KTV里,胖乎乎的身体搂着包厢公主唱歌的情形。

  这就是所谓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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