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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粿婚——80后的新结婚时代  作者:小鬼儿儿儿/唐欣恬 书号:42877  时间:2017/10/27  字数:11902 
上一章   第四章 上梁不正下梁歪    下一章 ( → )
第一天上班时,我一大早就称了称体重,空腹,仍比怀孕前重了整整十五斤。我穿上新买的黑色西装,新买的黑色针织衫,站在镜子前擦粉儿。刘易从上到下打量我:“第一天重返社会,干吗穿这么素净?”

  “显瘦。”我言简意赅。

  “你都孩子她妈了,再瘦也没市场了吧?”刘易在我的股上掴了一巴掌,声音之响足以证明我的之厚。

  我身手矫健,还了他一掌:“据说成少妇更流行。”

  刘易捉住我的手,把我拽入他的怀中:“佳倩,你说的对,我们会有的,什么都会有的,相信我,给我时间。”

  我在他的怀中忸怩:“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能了解我的心。”

  在啵啵啵亲了锦锦三口之后,我蹬上新买的黑皮鞋出了门。真是奇怪,人要胖,连脚也跟着胖。之前的二十五年,我哪里穿过三十九号的鞋?冰箱中整整齐齐排列着六瓶我提前给锦锦攒好的水,它们将由我婆婆喂入锦锦的那软绵绵的腹中,而这也必将令她们祖孙二人的情意更上一层楼。而我这个“妈”也几乎要退化成产牛了。

  刘易所在的“绿野传媒”在北京城的东边,繁华,现代化,而我所在的“硕元贸易”则在北京城的西边,相对幽静,也相对住宅化。“硕元贸易”是一间台湾公司,销售台湾制造的家居生活用品以及工艺品,最大的特色就是价高。而我这个做文案的,就是负责撰写广告,宣传单,以及网站上的介绍说明等,老板对我的唯一指示就是:让顾客不觉得价高。于是,我认为我的工作和那个把“萝卜开会”吹成“群英荟萃”的小品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的老板特蕾西方是女,方是她的中文姓,特蕾西是她的英文名,四十好几的人了,非要冒充二十啷当,梳着一脑袋的笔直黑发,外加一脑门儿的跟尺子一边儿齐的留海儿,化妆从不姹紫嫣红,只崇尚粉粉。此外,在规定我们着正装的同时,她自己却天天穿着T恤和牛仔,并且无论冬暖夏凉,在室内她一律脚踩脚趾的拖鞋,脚趾甲盖儿上的指甲油永远是粉

  据魏国宁说,你别看特蕾西的拖鞋一双双的相貌普通,不显山不水,其实,它们跟咱公司的货一样,两个字:价高。

  我不服:“凭什么啊?”

  魏国宁双手一抱拳,作佩服状:“就凭那牌子是台湾的皇室品牌,所有达官贵人及其家眷,都穿那牌子。”

  魏国宁是我在“硕元”里最好的朋友,也是“硕元”的销售主管,来自天津一县城,考大学考出来的,毕业后就留在了北京。他身高将近一米九,体重将近一百九,小麦色皮肤,浓眉大眼,我早就说过他:“你这一看就是一把种庄稼的好手。”魏国宁骨子里很朴实,坐公车让座,捡贵重物品派出所,偶遇马路上发生争执,还上前去调解,总之,所有濒临灭绝的优秀品质,在他身上全有。同时,魏国宁在面子上也很油滑,我分析着:也许十九岁才真正置身于城市的他,以为不油滑就不叫城里人。

  魏国宁跟我同岁,之所以我年纪轻轻仅是个文案,而他年纪轻轻就已是个主管,是因为他和特蕾西之间,有着不一般的关系。销售部的人员有二十上下,大约一半人的年纪资历要比魏国宁适合当这个主管,这就注定了魏国宁在“硕元”的日子并不好过。

  今天这个说:“一个大老爷们儿,靠卖身赚钱,可真不要脸。”

  明天那个说:“就他,还指挥我?也不想想自己是凭什么爬到今天这个位子的,老老实实待着不就得了,何必还装出一副实干家的派头来?”

  这个那个的,说了半天其实也都是空口无凭,因为但凡他们真找到一丁丁点儿的凭证“硕元”早该沸腾了。而我,我这个什么也不说的,却是真真正正见识过魏国宁和特蕾西的亲密接触。

  那时,我和刘易还没结婚,那天约会约到了深夜,我一翻包,惊觉家里钥匙忘在了公司。为了不惊扰我那早睡的爸妈,刘易只好陪我回公司拿钥匙。等到了公司门口,还没等我掏出电子门卡,我就隔着玻璃大门窥见了里面两个晃动的身影。我刚要大叫“捉小偷啊”刘易就捂住了我的嘴,把我拖到了门边的墙儿底下:“嘘,那是你们老板。”对于刘易的视力,我是放一百个心,就算他只借着接送我的时机远观过我们老板三两次,我也还是放心。

  我一听这话,忙偷偷摸摸再前去看个究竟,这一看,正好和面对着大门的魏国宁打了个照眼儿。而在魏国宁怀中的特蕾西背对着我,依旧在忘乎所以扭动着她那虽已太过成,但仍凹凸有致的身体。那时的魏国宁双眼中尽是尴尬,硕大的一个男人,竟如小白鼠一般惶惶。于是我拽上刘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涌走了。

  自那以后,我和魏国宁才渐渐相,而最初这其中的我们二人的心思,也许都不那么单纯。站在我的角度,我希望魏国宁可以对特蕾西闭口不谈那一晚我的面,以保住我这来之不易的与兴趣吻合的饭碗,免得特蕾西将我视为定时炸弹眼中钉,将我挖走拔去。而站在魏国宁的角度,他自然是希望我可以对“硕元”众同僚闭口不谈那一晚他这个新职员和老老板的精彩表演,以保住他个人的名节,以及身为男人的尊严。

  就这样,我们二人彼此心照不宣,渐渐由僵硬的寒暄,发展出了单纯的友谊。用刘易的话说:“两个都不多嘴的人,在一块儿反而话多。”

  后来,魏国宁向我坦白:“叫你撞见的那次,其实是第一次。”

  想想也有道理。这世上的每一件事,每一种人,每一层关系的产生,都要天时地利人和的配合。就像那天我碰巧忘了带钥匙,碰巧目睹了那一切一样,魏国宁和特蕾西也一定是因为哪个碰巧而碰作了一团。而自那以后,二人的暧昧行为也就由“偶然”变成了“计划”掩人耳目也就容易多了。

  刘易不止一次问我:“二十五岁正当年的小伙子,干吗要和一半大老太太搞在一块儿。”

  “这说来话长,一句两句跟你也讲不明白。”正处于孕期的我,要么是食不振,要么是频便秘,实在是没心思给刘易讲述别人的人生。

  “这有什么复杂的?还不就是因为钱?”刘易自己下了定论。

  可实际上,钱这东西虽然伟大得令人常常晕头转向,但还不至于成为凡事的源所在。

  “小童,身体恢复得怎么样?”特蕾西盘腿儿坐在她的老板椅上,两个胳膊肘撑着桌面,双手托着双颊,接受我的报到。这女人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在幼化她的年龄。

  “还行,就差减肥了。”我说话时也不忘收着小腹。同样是女人,同样是生过孩子的女人,可我愣是比我面前这位比我年长了近二十岁的女人更加丰。特蕾西也有一个女儿,正在台湾上大学。她的桌子上摆有一张她们的合影,二人竟作同一打扮。看着那张相片,我就会替特蕾西不好意思:她怎么能当着女儿的面,跟一个比女儿大不了多少的男人搞作一团?她也真下得去手。

  “哪里话啊?要我看,你这身材刚刚好,女人还是要有才好看。”特蕾西说得真挚,与她自己那骨感的身材互相矛盾。这个老板,夸赞员工时,在言语上从不吝啬,但只要一提加薪,她就会暗示你:我出的这个价,可以找比你好千倍万倍的人才来,如果你不知足,那就请另谋高就吧。所以,我身为“硕元人”已近两载,薪水只涨过一次,而那涨幅之小,曾令刘易捧腹大笑。

  第一天重返工作岗位,工作量不小,但我却一直心不在焉。耳边总响着锦锦的声音,嘤嘤的啼哭,咯咯的娇笑,还有嗯嗯啊啊的话语,而只要我心里一充锦锦,****就会充水,痛难忍。

  “硕元”新代理了一批台湾本土艺术家的陶瓷器作品,成千上百只各有不同,却又大同小异,定价在八千到十二万人民币之间不等。我拿到这工作一看,就立马去找了魏国宁:“怎么样?这东西好卖吗?”

  “好卖?一件都没卖出去呢。”魏国宁的销售部中像我生孩子之前一样繁荣,各个销售人员都擎着个电话,跟另一边的人夸夸其谈。“童佳倩,这东西就靠你了,放开了吹吧。”

  “吹也得有个思路啊。你说说,大陆的文化底蕴有多深厚,艺术品种有多丰富,真是要什么有什么,那谁会去买台湾近现代无名人士的瓶子啊?”我真心讨教。

  “特蕾西说了,这瓶子贵就贵在每一只都独一无二。”

  “独一无二就贵?那这世上还找不到一模一样的两片叶子呢。”我较真儿道。

  “没办法,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我们是拿人钱财,替人销货。”

  魏国宁说得对,我们都是替人销货的。硕元卖的大米是养颜的大米,所以一斤二十六块。硕元卖的杯子盘子是有助于人体收矿物质的杯子盘子,所以件件上百。硕元卖的枕头单是治疗失眠的枕头单,所以套套上千。那么今天硕元卖的陶瓷,摆在家里是不是能招财进宝呢?我得考虑考虑。

  我在晚上六点回到家,包里揣着我这一白天产出来的四瓶水。我一进家门,婆婆就风风火火了出来:“呢?”我一怔:莫非我不是这个家的儿媳妇,而是个送牛的?不不,我送的可是珍贵的母

  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锦锦正在我婆婆怀里嚎叫,一张小脸儿憋得通红。我回过神来,心急如焚:“怎么了?她这是怎么了?”婆婆却还是那句话:“呢?快拿出来啊,小宝儿饿了。”听了这话,我来不及鞋,忙开包掏瓶,将白花花的水奉上。

  婆婆抱着锦锦匆匆回了房间,温。我忙洗手更衣,再洗去脸上的脂粉尘埃。等我收拾妥当,三步并作两步去看我那一不见,如隔三秋的女儿时,正好看见她挥舞着藕节般的手臂,推开我婆婆正在喂食她的瓶。她依旧在哭,绝望地,声嘶力竭地在哭。婆婆急得红了眼圈:“小宝儿,怎么了?新鲜的也不喝吗?”

  我扑上前去:“妈,这是怎么回事?”婆婆依旧在尝试着将入锦锦的口中:“我也不知道啊,上午喂她她还吃得好好的,喂到第三顿,她就说什么也不吃了。”锦锦的头左右摇着,小嘴咧得令人心惊。

  “啊?那她饿了一下午?”我生平第一次,感到了锥心的难受。

  “也不是,饿极了吃一口,然后就又不吃了,哭得厉害啊。”婆婆的难受似乎也并不亚于我。

  “那您怎么不给我打电话啊?也不送她上医院?”

  “我,我看她哪都好好的,脑门儿不热,也不拉不吐的。”

  “锦锦,锦锦,怎么了锦锦?告诉妈妈,哪儿不舒服啊?”我拉住锦锦挥舞的小手,那小手凉冰冰的,又漉漉的尽是汗水。

  突然,锦锦就停止了哭泣。她扭过头,望着我,那含着泪水的眼睛那么楚楚动人,那么可怜兮兮,像浸泡在海水中的黑珍珠一样美丽而珍贵。再然后,她向我微微张口了小嘴,伸出了手臂,仿佛在向我索求着拥抱。

  “妈,把她给我。”我一把夺过了锦锦,解开了衣扣。

  锦锦一头扎在我的怀中,迅速而又精准地噙住了我的**,大口大口吃了开来。她的泪水还来不及蒸发,嘴边就已泛开了微笑。她的小手紧紧扣在我的****上,好像把握着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这小东西,真是“民以食为天”的最佳印证。

  “看来小宝儿不习惯每一顿都吃瓶啊。”婆婆攥着瓶恍然大悟,神色虽因锦锦选择了我而黯然,但更多的也还是因锦锦的安宁而释然。一直吃母的锦锦,虽偶尔会用瓶喝水,也会在我偶尔不在身边时,用瓶喝我事先备好的水,但今天,她却还是第一次连续拥抱不到我的****。在她那简单的思想里,也许以为那个一直为她供应粮食的女人,那个全身都弥漫着她所珍爱的水味儿的女人,那个一旦看见她,就看得入的女人将她抛弃了。

  我的周身都叫一种叫做知足的情绪包围着,我是锦锦的妈妈,她最亲的人,这是无论如何,无论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吃了的锦锦因倦极而直接沉入了梦乡,我俯身用鼻尖去磨蹭她那细滑的脸蛋儿,她也毫无反应。我把她放入她那张利用率还不如我婆婆的怀抱利用率高的小里,才想到问:“爸和呢?”

  “嫌吵,都出去了。”婆婆守在锦锦的小边,把着小的护栏看着锦锦。

  在这同一个屋檐下,为着这同一条小生命,竟存在着如此两种截然相反的感情。我,刘易,还有我的婆婆,都全身心地爱着锦锦,爱得想付出自己,爱得想占有她;而我的公公,还有刘易,却仿佛根本不视她作亲骨。女儿,女儿有何不好?是比男儿缺了胳膊少了腿儿?还是丢了心肝儿少了肺?的确,相较于婆婆对锦锦的把持,我真的是更憎恨那两份无情的思想。

  最先回来,两颊上的几乎要耷拉到了肩膀上:“六号楼那个李,得了一对孙子,那一对双胞胎,俩都五斤多。”我听了这话,再看向,立马觉得她就像一只兔子,两眼冒红光。如今谁家不是力争家丑不外扬,好事传千里,您又何必去眼红别人家?等到了这帮小祖宗的适婚年龄,您再去看看谁家的日子更好过?两个男孩儿?那等娶媳妇儿的时候,不得预备两套房?要是他们自己不争气,还不是得靠长辈儿砸锅卖铁?说了多少年的男女平等,可要真实现,真不知还得熬过多少代人。至少在我们这一代,貌似婚房还理应是男方家的事儿,那等到了二十年后锦锦以及那总共十斤多的双胞胎那一代,我就不信这“风俗”能变到哪儿去。

  我从今天就开始祝愿,李的孙儿们,在未来可以像刘易一样幸运,找到像我童佳倩一样不重物质基础,只要精神享受的奇女子,免得到时为了买房娶媳妇儿而心力瘁。

  公公第二个回来,神采奕奕,脸上那红扑扑的泽也不知是让外界的风刮的,还是叫他内心世界的喜悦给泛出来的。他见到给他开门的我,竟罕见地笑了笑:“佳倩,下班了?累不累啊?”我则木讷地摇了摇头:“不,不累。”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的公公竟会对我嘘寒问暖了。而我也真是不争气,仅仅这一句他顺口溜出来的问候,几乎就令我热泪盈眶了。人的还真不是一般的大,爱我的人一大把,天天问我吃了吗穿暖了吗,生活如不如意,我只当那是理所应当,儿不会心存感恩。偏偏这天天给我脸子看的人,一旦给了我一丝丝阳光,我就灿烂得发光发热了。

  “锦锦不哭了?真乖。”公公了鞋帽,又褪下羽绒服,迈入了房间。

  房间里的婆婆也木讷了:这老头子,何时对孙女这般慈爱过?莫非他刚刚是出去受祖国和的教育去了?明白了女儿身同样能顶半边天。

  而这时,公公的羽绒服从挂衣钩上应声坠下,而我这一拾,再一挂,就知道了公公刚刚的真正去处。在那土黄羽绒服的肩头上,赫赫然粘着一长长的黑色卷发。在这个家中,的头发是白的,婆婆的头发是短的,而我的头发是直的,除此之外,刘易和锦锦就更不涉嫌了。而其实,用不着排除我们这一干人等,我也知道,这头发出自那穿墨绿色长大衣的女人。那女人有着一头浪漫的大波黑发。

  我默不作声投入了厨房。我童佳倩并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一头发,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

  刘易是最后一个到家的,风尘仆仆,在外的部位都冻得冰冰凉。我老生常谈:“这摩托实在是骑不得。”“哦,嗯。”刘易一侧身闪入了厕所,关上了门。我跟到门外,敲了敲:“闹肚子?”“嗯。”刘易似乎无心跟我对话,全身心扑在了马桶上。我颠儿颠儿地跑回房间,找了瓶黄连素出来。

  等刘易恋恋不舍地出了厕所,我的眼睛就直了。在他那卡其衫的肩头上,竟然也粘着一长发,棕红色,分外扎眼。放眼望去,在这个家中,无论长短,没有一个人的脑袋上顶着棕红色的儿。我一步一步走向刘易,伸手,拈下那碍眼的铁证,然后侧过身子,越过他,挤入了厕所。我把那铁证扔入了马桶中,一按水箱上的按钮,销毁了。闻着周遭清的空气,我不觉得自己手中的那瓶黄连素格外讽刺。

  刘易傻了,看着我这一系列的举动,彻底傻了。

  “怎么?刚才在厕所里检查了半天,结果没想到还是有遗漏?”我把黄连素揣入衣兜中,开始认真地洗手。天晓得,在那棕红色的发上,沾有多少细菌。

  “检查什么啊?”刘易嘿嘿一乐,作垂死挣扎。

  “口红印儿啊,香水味儿啊,还有头发丝儿啊,等等。”我维持着良好的风度,微微笑着。我之所以替刘易销毁罪证,就是因为人要脸,树要皮,我一不想这家中有第二人见识那头发,二不想跟刘易在人前大打出手。

  “佳倩,你听我给你解释。”刘易终于识了时务,选择了坦白从宽这条路。

  “别,我自己有眼,不用听你的狗解释。”风度这玩意儿,也不是那么好维持的。公公身上多出长发,没什么大不了,可这长发要是在老公的身上,那可就另当别论了。俗话说得好,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吃饭时,看着我言又止,憋了半天,憋出一句:“佳倩,不高兴啊?”

  要么说,姜还是老的辣,我这小的再怎么装,也骗不过那老的的火眼金睛。“没有啊,”我否认,且还画蛇添足补充了一句:“高兴着呢。”

  而似乎也并不太在乎这个,不深究,立马换了个话题:“佳倩,你和,想不想生二胎啊?”

  我一口饭噎在喉咙口:二胎?我的人生字典里好像从未收录过这个词。一个锦锦已然博得了我全部的母爱,我将用我毕生的心血去灌溉她这朵天下最美的花。第二个?不了。更何况,一个孩子已造成了我和刘易生活水平的下降。为了给锦锦穿最干的纸,我们馆子舍不得下;为了给锦锦买最纯棉的衣物,质量最过硬的生活必需品,最益智的玩具,我们能坐公车绝不坐地铁,能坐地铁绝不坐出租;为了让锦锦在未来可以就读最风光的幼儿园,我们相约每人每季只添一件新衣,而且还得是反季节的打折品。

  都这会儿了,我还想这些干吗?锦锦他爸都已出了轨,偷了腥了,怎么还会跟我携手共创锦锦的美好明天?

  “目前我们还没这打算。”我有什么说什么:“我和刘易连个一砖半瓦都没有,这都已经拖着锦锦住在爸这儿了,要是再生一个,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

  “放我那屋,我那屋宽敞。”毫不犹豫。

  “是不管男孩儿女孩儿,都能放您那屋吗?”我直接把话挑明。

  这下,老太太可犹豫了,想摇头,觉得不太合适,想点头,中又没那把握,只好僵在那儿,任凭面前的热汤一点点冷却。今天的这汤,我可是放足了虾皮儿。

  退场,公公又登台,之前的慈祥劲儿一扫而光:“再生一个就住不下了?你说这话,是嫌我这房子太小?真是的,小庙容不下大菩萨了。”

  “爸,您也希望有第二个孙辈吗?那同样的问题,我也问问您。如果第二个还是孙女,您这庙还容不容我?”今天真是大喜大悲的一天。锦锦对我的思念,哪怕仅仅是对我****的思念,还有公公的“赏脸”一下子在他们刘家对男丁的热衷下化为乌有了。还有那该死的棕红色长发,该死的刘易

  “爸,您甭听她的。她这是嫌我没钱买房子,她一个小辈儿,哪有道理嫌您?”刘易说的这番话,倘若配合好了口吻,那绝对是可以产生和事老的效果,不过,不幸的是,他好像也憋了一肚子火似的,说出来的话,声声挟

  他凭什么一肚子火?在外偷吃完了,连嘴都不知道擦干净,他也好意思一肚子火?

  “刘易,你只说对了一半。对,我嫌你,嫌你没本事,养不了老婆孩子,更别提以后养爹养娘了。不过,我也嫌这家里的其他人,至于嫌什么,咱们自己心知肚明。”说完,我撂下筷子,走向了那间阴冷的房间。

  可惜,我的手还来不及接触门把手,锦锦的哭声就奏响了。我的脚仿佛生了,一动也动不了了。我童佳倩再也不是可以任妄为的小女孩儿,再也不是身无责任,肩无重担的自由人,我已是个母亲,我已有了锦锦,所以,就算我现在气愤得快要爆炸,难过得快要窒息,迫切地需要离开这个家,出去透透气,可一旦我的女儿需要我,我就再也不能为自己而活。于是我只好改变了方向,去安抚我的女儿。我的头沉甸甸的,脖子软绵绵的,就在刚刚还咆哮着嫌这嫌那的我,眼下还不是得借用公公的房间,去拥抱那让我无法割舍的锦锦。

  家中的气氛冷得几乎要结冰。关上房门,屋内静悄悄黑漆漆的。公公一声不响又出了门,真不知外面风够不够大,能不能吹下他身上的那长发,不然,我倒真希望它能落入我婆婆的手中,我倒要看看,女人活到了我婆婆那把岁数,会如何处理这等棘手的事。

  婆婆在这个家中,论地位,大概只在我和锦锦之上,所以,对于适才那场也许并算不上争吵的争吵,她也不好说谁什么,尤其是,目前在这个家中,只有我和她在全心全意,且有全力地抚养着锦锦,这多多少少,也令她对我有了一种同盟军的友谊。

  至于刘易,他在收拾了残羹剩饭后,来到了我和锦锦的面前。他冷着一张脸,用大手摩挲着锦锦的小手,出怎么绷也绷不住的父爱。我瞪视着他,他却执意不回视我,大有“我就这样了,你能拿我怎么着”的架势。

  于是我平生第一次主动把锦锦到婆婆的手上,然后揪着刘易的袖子:“走,跟我回屋。”刘易跟抖灰尘似的就把我的手抖落了下去,依旧是一言不发。我难堪极了:这就是寄人篱下。跟老公吵架,也要当着老公他妈的面儿吵,谁输谁赢,全毫无光彩可言。

  而这一次,我婆婆竟一反常态,不护着她那心肝宝贝儿子,而站在了我这一边:“,有什么话,跟佳倩回屋说清楚了,你们在这儿吵吵,小宝儿怎么睡觉?”我婆婆已俨然成了我方的人,因为似乎在她看来“小宝儿”是“”的延续,是“”的升华。“”的翅膀早已硬了,早已自立得不再留恋她的臂弯,而这时“小宝儿”诞生了,接手了她那源源不断,生生不息的母的爱。

  看在锦锦的面子上,刘易跟我回了房间。我关严了门,虽说我心里清楚,一旦局势失控,我们的音绝不是这块木板阻止得了的。

  “你有什么权利给我脸色看?”我先声夺人。

  “那你又有什么权利顶撞和爸?”刘易答不上我的问题,只好反过来问我。

  可我答得上来:“因为他们的确重男轻女,的确对锦锦不公平。”

  “这我知道,”刘易的口气中新增了无奈:“可这你也不是第一天知道了。他们重男轻女是不对,那你没大没小就对了?一块儿住了一年了,锦锦也三个月了,你怎么今天突然受不了了?”

  “突然?我告诉你刘易,今天不是我突然,而是你突然。你别跟我这儿装没事儿人,你以为你爸你出面一搅和,你就能浑水摸鱼蒙混过关了?”

  “我混什么了?一码事归一码事,我看你才是把什么都混为一谈。你对我有意见,冲着我来,没必要拿我拿我爸撒火儿。”

  “有区别吗?反正你们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多么巧啊,今天这爷儿俩双双走了桃花运。

  “童佳倩,你别越说越没谱啊。”刘易的嗓门儿一下子开了。从这儿开始,我之前那关门的动作,就变成了多此一举。“你不就是从我身上找着儿头发吗?你以为我怎么了,外面有女人了?省省你的想象力吧。我要是那种人,我还用等到今天吗?咱俩好了七年了,孩子都有了,结果你就是这么信任我的?”

  “好了七年怎么了?有了孩子怎么了?你们男人的良心叫下半身战胜,那是常有的事儿。”终于,我还是沦为了一个患得患失,仪态全无的糟糠。

  “你既然这么主观,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说完,刘易打开了电脑,打算拉开冷战的序幕。

  而我一步跨上前去,直接关了线板的开关:“我给你一次机会,你说。”我想给刘易一个台阶,更想给自己一个台阶。我童佳倩是急脾气急子的痛快人,最受不了的就是刘易的温。冷战,这种敌方擅长,我方却备受煎熬的行为,我干脆就不让它开始。

  “你听好了,我没做任何对不起你,对不起咱们女儿的事。”刘易眼盯着乌黑的电脑屏幕,好像能盯出花儿来似的。

  “别说的这么笼统,说说那头发,说说为什么你一到家就一头扎在厕所里。”这头儿既然已经开了,那我自然不如刨问底,免得为了那虚无的自尊和面子,后却自己陷在无边无际的编造和揣测中。

  “那应该是孙小娆的头发,其实我也不太肯定。”

  “不肯定?莫非还有第二第三人选?”

  “你有完没完?我在你眼里,有这么不堪吗?”

  “那你就一次把话说完了,这儿没有胃口让你吊。”

  “今天临下班时,孙小娆心情不太好,哭了。我劝了她几句,她,她就靠了一下我。那头发大概就是那时粘上的。”刘易这番话说得并不利索,但我把那归咎于他对与其他女人产生了肢体接触而产生的尴尬和羞涩,而并非编造谎言。

  “她为什么心情不好?”我打算从源挖掘。

  “她们那个圈子,新人不容易,受欺负受挤兑是常有的。熬过去了,才有大红大紫的希望,熬不过去的成千上万,默默无闻重新做回平常人。”

  “你跟我讲这些干吗?跟她讲去,要是想有头有脸,就熬着,别动不动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对啊,我就是跟她讲了。结果她一感动,倒把我给坑了。”

  “这事儿就这么简单?”

  “你以为有多复杂?你也不想想,我哪有精力去纠别的女人?光你一个,天天来事儿我就应付不过来了。”

  “那她为什么不找别人哭,非找你?”我先不计较刘易说我“来事儿”我得先摸清那“外患”孙小妖的底细,再来教训这“内忧”刘易的造次。

  “反正她总得找一个人,奖偶尔还能到我呢,为什么她就不能找上我。再说了,我为人忠厚,说话中肯,广朋友。”这就是刘易的好脾气,不管他最初再怎么生我的气,哪怕气得七窍生烟,在跟我“探讨”上几个回合后,那气也就自然而然消了。

  “好,我信你。不过我警告你哦,你以后别给我广朋友。那孙小娆看着就人小鬼大,我丑话给你说这儿了,她要是想玩儿你,一玩儿一个准。”

  “童佳倩,你这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吗?”

  “得了,我没灭自己威风,我灭的是你的。我跟你说正经的啊,一般人都懂得,跟有妇之夫要保持安全距离,免得惹祸上身。这孙小娆不像不懂的人,倒像是成心的。”

  “行,大不了这距离由我来保持,反正我只当她是个小孩儿,儿没把她当女人看。”

  刘易说的这话,我又信了。那次在电话中,他对孙小娆说的“听话”一词,这会儿倒成了如山铁证。其实静下心来细细回忆,我不难归纳出:刘易从没有让身为“女人”的我“听话”过,反倒是天天对“小孩儿”锦锦叨念:听话,今天要多多吃,多多长儿哦。听话,别让妈妈和太辛苦哦。听话,来,让爸爸亲一个。那么,也许,刘易真的是把那仅仅小他四岁的孙小娆当作了锦锦那辈儿的。毕竟这年代,年龄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我身边的魏国宁和特蕾西不也是如此吗?

  “那,那你干吗一回来就钻厕所里?”

  “我,我是真紧张啊,在面对你之前,我不得平复平复情绪?”

  “你可真够有出息的。”

  “好了,我的问题待完了,那么现在是不是轮到你道歉了呢?”刘易的气场马上壮大了。

  “道什么歉?”我可不是敌方强,我方就弱的弹簧士人物。

  “什么叫上梁不正下梁歪?你这话,是不是过分了呢?”刘易对长辈的尊重,绝对是传承了悠久的中华民族美德。他对待我那利齿尖牙的妈妈尚且君子翩翩,更何况是对待他的血脉至亲。

  “我又没说错。等哪一天你真做出什么****事来,那准是遗传你爸。”

  这句话我说到结尾时,手偏偏等不及打开了房门,因为我等不及趁着公公还没回来,再去与我的锦锦亲近亲近。可事实上是,公公就在这时回来了。我一打开房门,正好撞见公公刚入家门,正在玄关鞋。我们之间的距离不远不近,以至于我根本没把握他是否听见了我口中的“遗传论”他冷冷地望着我,而我也分辨不出那究竟是因为之前的矛盾,还是因为我这时的出言不逊,又或者,是我自己的心虚在作祟而已。

  “爸,您回来了。”礼貌地应付完,我缩回了自己的房间。锦锦,有你一个人在这房子的房主眼皮底下惹人厌就足以了,妈妈实在是不好再去让人填堵了。

  关于公公和那墨绿色长大衣女人的事,我从没有跟刘易提过。一是因为他们永远出现在家门的附近,这令我实在没法把他们的关系往不正当里编排,虽说,他们之间的亲昵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二则是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管这事是真是假,是美是丑或是误会,我认为刘易都不会希望这事由我这个作儿媳妇的开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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