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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九州志·庞歌染尼  作者:萧如瑟 书号:44039  时间:2017/11/19  字数:7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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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但愿你的脑子能比你胳膊上的块儿大些…站到队伍里去。下一个。”诺扎毕尔蹲在一个比人还高的酒桶顶上,嚼着草叶,面前排起一条长龙。右菩敦王额尔济有一支两千人的卫队和一万五千名受过训练的骑兵,对于两部决战而言显然不够。所有年纪在十五到三十五岁之间的男人都被集中起来,由马贼和吉格挑出适于参战的人选。朔勒站在一旁记录,不仅背上的伤在疼,诺扎毕尔每说一句话,他的脑袋也会疼得更厉害些。

  “这瞎子是谁叫来的?哟,对不住,那是眼睛吗?我以为是两颗雀斑。行,你也过去。下一个。”马贼皱起光秃的眉棱打量来人,恶地笑了“如果夜里要找乐子,我会记得去找你,现在咱们是要打仗,懂吗?靠一对水汪汪的眼睛是不死人的。”金色眼瞳的年轻人双颊腾起愤怒的红晕,眼看就要蹦出一句脏话,朔勒急忙上去按住他的肩,说:“他叫雷铎修格,是个手。”诺扎毕尔出黑黄的牙:“是吗?我以为他背后那玩意是背着好看的。个什么玩意儿给我瞧瞧?比如…”他捧住自己凹陷的下巴,状似正在思考“一片天?一条河?一个没腿的老太婆?”雷铎修格一言不发搭箭张弓,姿态端整有力,镞尖正指诺扎毕尔眼珠,不过一寸之遥。

  诺扎毕尔慌忙阻止:“等等!”他伸手撑大自己的眼眶“这样能不能容易点?”雷铎修格眉头骤紧,那瞬间朔勒简直以为他就要手放箭。不,他是放了箭,只是执弓的手在最后一刻扬起,羽箭擦过马贼的头顶,没入云天。朔勒仰头呆呆看着。

  离弦的箭是最自由的东西,他喜欢看人箭。不管它们有多快多远,他一抬眼就能找到,好像有看不见的丝线,一头拴着那些箭,另一头拴在他的睫上。

  “哪儿去了?你还看得见?”身后的人挤上来,胳膊肘捅捅朔勒。

  箭矢越飞越高,已像是一个凝滞不动的小点,被长空了进去。但朔勒知道,它跑得比人快,比狼快,比所有四条腿的牲畜都快。他喃喃地说:“仔细看就能看见…就在那儿。”“中了。”雷铎修格如此宣布的同时,朔勒不喃喃口而出:“是红云雀。”一只巴掌大的鸟儿从空中旋转着坠下,早有好事者跑去拾了来,果然是红云雀。

  诺扎毕尔看了朔勒一眼,那眼神让他心里发。马贼抓着箭杆,把云雀像拨鼓似的转了几圈,歪头向合格者的队伍一点:“行,过去吧。下一个。”雷铎修格仍站在原地瞪视马贼,朔勒只好拽着手臂把他拉走,只听得诺扎毕尔还在身后殷勤地对谁说:“很好,正是我们要找的勇士,我有一只神骏的白兔子,行千里,高矮正适合您来骑乘。”自打从秋季牧场出发起,这件倒霉的差使一直断断续续地进行着,为着不耽误赶路,都安排在黄昏进行。男孩们使劲磨蹭着往吉格的队伍里钻,却又被强行轰回诺扎毕尔负责的队伍里。最终他们只能尽量往后挪,希望轮到自己时马贼会口干舌燥,说不出那么多挖苦话。可当他们站到队伍最前端,依然不得不面对一个蹲在酒桶上唾沫横飞的马贼,他手里甚至还拿着个搅酪的长柄木勺,随时舀酒润喉。

  今天的局面最为混乱,斡尔朵的空场上还有最后几百个人等着给吉格和诺扎毕尔过目,前阵子被挑出来的家伙们也都应召聚集到这儿,列队等候。人语吵闹,如同一巢稠密的马蜂在空中低低盘旋。

  说实在的,这班人看起来大多不是打仗的材料,至少与朔勒从小在故事中听过的那些黑发蛮族精锐铁骑战士不是一回事,高矮各异,穿着算不上体面,也没有像样的武器,更别提指挥重铠战马在校场上踏出舞步。诺扎毕尔评论说,他们列出来的队伍让蜈蚣顺着走一遍,也会闪坏了。然而汗王站在大帐前眺望他新征募的军队,似乎感到颇为满意。

  吉格把他拣出的最后几个人打发到队伍里,而后捞起脚下的赶羊鞭,猛地凌空一,脆亮的声音让人们都住了嘴,阿拉穆斯也在一旁帮忙,他打出的响鞭几乎与吉格一样有力。

  额尔济走到帐前,旁边早有人点起了篝火,照亮空场。

  “勇士们,你们听好。眼下的情形大伙儿都知道了,我们需要每一个能打仗的人。”汗王的声音浑厚得仿佛滚雷。

  有人油腔滑调地在人群里喊:“咱不知道。”“不知道?莱哈德,你小子现在就给我回家去,我的军队不收聋子。”额尔济指着他的方向说,密密麻麻的人丛中爆发一阵大笑。银发的汗王继续高声说道:“住在南边的那帮蠢货,已经被我们甩在后头了。我们比他们离得近,也走得快,等他们赶到白石冬场,我们早就扎好了营。先扎好营的人就是冬场的主人,那时候我们就可以把那群左菩敦人踹回雪地里去,叫他们跟羊抱在一块儿过冬,生一堆咩咩叫的杂种出来。”下面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可如果他们在半道上给我们下绊子,抢在前头占了冬场,就轮到咱们等着抱羊儿子啦。”笑声逐渐稀疏了,这前景毕竟不那么乐观。

  “有羊儿子抱还算好的,”额尔济继续朗声说道。“如果咱们被彻底打倒,你的父亲、兄弟、儿子都会叫人杀死;老娘、老婆、女儿都会叫人糟蹋;所有的牲畜都被抢走,连三条腿的马都不会给你剩下;活下来的孩子不是被卖去当太监、婊子,就是卖进戏班子,去学怎么把一整把剑进肚子里,怎么踩着火炭跳舞。你乐意吗?乐不乐意都没关系了,因为你早就躺在地下,变成一堆烂啦。”巨大的声轰然响起,人们愤怒地表达开战的决心,吉格带领数十名汗王近卫整齐地打着响鞭,好一会儿才令人群稍稍平静。

  “我老了,米夏还小,幸亏天马母亲听见我的乞求,及时赐我一个强壮睿智的儿子。”额尔济伸出手,夺罕尔萨自近卫群中走出,被他拉到身边,立在万众瞩目的大帐之前。“夺罕会把胜利带给你们。记住,他不止是个尔萨,他是汗王。他出身高贵,在格蓝雷布的大战中生还,刺伤东陆皇帝而生还,他的血管里着胜利和幸运的血,跟着他,你们就不会死!乌鬃马是最善战的马,这个黑头发的汗王会是鹄库四部古来未有的乌鬃王——渤拉哈汗!”“渤拉哈汗!渤拉哈汗!”被煽动的人们狂热地高呼这个名字,朔勒发觉自己也在其中,向空中挥舞着拳头。四面八方喧声回,或许远在百里之外的左菩敦人也听得见。

  夺罕扬起手,开口说话,上万人注视着他,肃静下来。

  “从后天起,大队不再往西南走,咱们得换个方向。”一瞬间朔勒以为自己听错了。只要顺着眼下的方向直行,十之内便能抵达白石,此时改变方向,无异于舍近求远。他身边的人同样目瞪口呆,接着所有人都炸了窝,闹嚷起来。近卫队的响鞭在头顶炸响几十次,朔勒才又能勉强听见夺罕尔萨的声音。

  “这几天游哨队一直盯着左菩敦人的行踪。我们在北,他们在南,都是朝着西面的白石去的,他们比我们要慢两天的路程。但是,有一支多于五千人的骑兵队,今天天没亮就轻装离开了他们的大营,一定是准备在路上埋伏咱们。埋伏的地点不好说,但应该就是这几天咱们即将经过的地方。”“让他们来!”库尔拜恩在底下高喊“难道这帮混球追到哪儿,咱们就得远远逃开?”他挑衅地注视黑发的人影。朔勒知道,身为夺罕尔萨的亲随侍卫,他必须阻止这样的无礼行径,可他也想知道夺罕会如何回答这个质问。

  “我们不打算逃,我们要跟他们打。”夺罕语气平缓。

  “怎么打?给他们看十七万个奔逃的股,把他们吓得?”库尔拜恩讥讽地问。

  夺罕并未动怒:“往正西走的话,我们要在路上多耽搁一天。可是,假如这支埋伏的骑兵队冲散了大队,收拾起残局来,花费的时间只会比这更多。到那时,他们就能把我们甩下,提早赶到白石。记住,我们驻扎在白石守卫冬场的,只有三千骑兵。”库尔拜恩不说话了。事实上,谁也不说话了。他们都知道三千名孤立无援的骑兵死守原地,对抗十多万人的大队,会是个什么后果。

  “出去打仗的人,分成两队。脚程快、胆子大的家伙去跟这支骑兵队打交道,把他们闹得团团转。有力气、能打硬仗的,就跟着我们自己的骑兵队一起出发,去给左菩敦人的大营找点麻烦。剩下的人可以留在家里给女人们帮忙,眼下还有几万只羊等着合圈配种,正缺人手。”夺罕眼瞳浓黑如点漆,纵然相隔数十尺,目光越过拥挤人群,亦犀利刺人“库尔拜恩,你选哪一种?”红铜色头发的汉子有些不自在,仍不愿示弱,大声说:“我能打硬仗,我去那些兔崽子的大营!”“好。那么你跟我一队。”夺罕微笑。那张过于沉静的脸孔令朔勒心中油然生出不安。这个即将率领大队奔袭左菩敦部大营的男人是个左菩敦人。若不是年幼时在格蓝雷布一战中被掠到东陆,夺罕本应继承左菩敦的汗王之位。他这是在谋划对付他自己的部众啊。

  “谁愿意去拦截左菩敦骑兵队?”夺罕接着扬声问道。

  “我去。”吉格挑选的战士队伍中,有人向前迈步,朔勒的心在膛里怦然一动。

  诺扎毕尔从酒桶上跳起站直,这下他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高了。“老光头,你挑的这是什么人啊。是不是你脑门太亮,把自己的眼睛晃花啦?看这脯!”他冲着吉格嚷嚷“这要么是个的小娘娘腔,要么是个大闺女,这是叫你选人打仗,不是叫你选…”朔勒急忙跳上去扯下马贼,捂住了他那喋喋不休的嘴。

  “她是我的闺女,打仗比男孩还强。还有,再让我听见你说这些、这些…”吉格忽然语,光头像火把似的亮了起来“我就把你的脏舌头抻出来,钉在地上。”苏苏终于挤过人群,走到酒桶跟前。女孩橙红宝石般的眼珠盯着马贼,充挑战:“老头告诉我,会有个马贼带我们去拦截骑兵队,听说他的马快极了。我很想见识见识。”马贼掰开朔勒的手,仔细地端详红发女孩的脸“哈,有意思。好吧,你想见识就尽管来吧。反正你是个姑娘,就算被甩开十里地,也尽可以坐在原地哭,等你老爹来领你回去。”年轻牧民们小声笑了,苏苏的脸略有些红。

  “你在干吗?”朔勒急了,用两只手指拉扯苏苏的衣角,低头在她耳边悄声说“打仗不是女孩儿干的事情。”她回头瞪他,脸上还带着他的箭留下的新伤。朔勒的脚趾在靴子里动着,悄悄往后挪了一步,后的伤扯得生疼。

  “是吗?那你一起来,怎么样?”女孩近一步,她的头发闻起来像初夏雏菊盛开的原野。

  “是啊,你也来怎么样?”马贼耳尖,从木桶上倾身过来,努力睁大浑浊的灰眼睛,期待地看着朔勒。

  自从初次作为亲随侍卫出现在夺罕身后的那一天起,朔勒再也没有被这么多人同时瞩目过。他干燥的嘴:“我…”周围的笑声更放肆了,阿拉穆斯在不远处对他皱眉,示意他不要胡来。

  朔勒一直知道自己和哥哥不一样,他们不是亲兄弟。他是捡来的孩子,这一点妲因和克尔索从没避讳过。阿拉穆斯是个好骑手,好手,好牧人,好猎人,摔跤也数一数二。妲因呵斥朔勒时,父亲克尔索总是在一旁沉默不语,只有阿拉穆斯会替他说两句话。每次看见阿拉穆斯,朔勒就讨厌自己。他讨厌自己的金发长得那么快,讨厌自己异常明亮的绿眼珠,讨厌自己细得像芦苇一样的板,讨厌自己怎么也打不好响鞭的手,讨厌自己时常跌绊的笨拙双腿。他想做个有用的人,做个不比阿拉穆斯差劲的人一次也好。

  朔勒垂下眼,猛然一横心,说:“我去。”“不行!”阿拉穆斯毫不掩饰地反对“你骑马不够快,力气也小,不是块打仗的料子。”“旗杆小子,你哥哥说你就只配在家放羊啦。”马贼脸上挂令人憎恶的笑。

  “我要去。”朔勒语气仍然执拗,却不敢抬头。

  阿拉穆斯撞开人群大步走到他面前,朔勒感到自己的脖领子被揪紧提高。阿拉穆斯在人群里算是高大的,只比朔勒矮两寸,气力却大得多。“你疯了?你连羊都不敢杀,怎么杀人?”那双琥珀般的眼睛恼火地视他。

  朔勒鼓了鼓劲,说:“我杀过人的…我想试试打仗。”“试试?要是你再从马背上掉下来,就不是摔断一只手的事儿了,打仗是要命的。哪一次你闯祸犯傻,最后不是我来救你?”阿拉穆斯低声音“可是这回我要跟夺罕尔萨去突袭左菩敦部的大营,没法再跟在你股后头盯着了。”“我不是小孩儿了,不用你盯着。”朔勒终于不再闪避,直视阿拉穆斯的双眼“就这一次,你能不能别管我?”阿拉穆斯忘了压抑自己的嗓门,朔勒从没见他这么愤怒过。“别管你?你以为我乐意管你?你连成人礼都还没行过,儿是个孩子!”血轰一声涌上头顶,朔勒脸上像被人过热辣辣的巴掌,一块一块地烧灼起来。

  他们都听见了…明天天亮之前,整个右菩敦部都会知道:克尔索和妲因的小儿子今年十七岁了,还没行过成人礼。朔勒气,他觉得周围的空气都变成了凉水往肺里头灌,要把他淹死。

  “朔勒…”阿拉穆斯神情稍稍松动,手上的力量不觉小了些。

  人们的眼光如同无数沉默的剑,把朔勒刺得千疮百孔。他恨自己长了这么一副畸形的身材,高得可笑,不论把头埋得多深,还是像混迹羊群的骆驼一样醒目。朔勒骤然挣脱了阿拉穆斯,转身冲出人群。

  他还记得回到雁砬子的那天夜里,阿拉穆斯黑着脸给他包扎后的刀伤,养母妲因起肮脏裙角,替他擦去背疼出来的汗,顺手鲁地拂了拂他散的额发,那是她从未有过的举动。从那以后他一直只能趴着睡,夜里吹熄了马灯,没人能看见他,他疼得咧嘴,一面却又忍不住微笑。那会儿他真以为自己成了另一个人,当然不如阿拉穆斯出众,但总比原来勇敢些、敏捷些,也更讨人喜欢些。可他又错了。其实一切都不曾改变,从小到大,他就是个没用的家伙,最擅长的事儿还是在大庭广众下丢丑,然后抹着眼泪逃走。

  他像只受惊的飞鸟穿过营地,闯进齐深的草海,不辨方向,一路撒腿狂奔。肺里火烧火燎,双腿仿佛不再属于他,一个劲拽着他往外跑。夕阳在他眼前落下,明丽的橘红暮色一层层沉淀,终归于深浓的靛紫。原野迅速陷入黑暗,脚下被石头磕着了,他朝前跌扑在草丛中,一窝沙雀嘈杂地鸣叫,扑翅从被他摧毁的窝里飞起。真奇怪他竟没有跌断脖子。朔勒趴在刺人的草上气,许久都不觉得冷,酸咸汗水沁进背后伤口,疼得像细密獠牙在啃噬。

  远处有水的声音,朔勒缓慢地爬了起来,踉跄向前走去。

  这是铁河的一道支流,河水在寒夜中散发腥冷的铁锈气息,碎撞上河心石头,如同刀剑相击,发出清亮声响。他蹲下用凉水清洗擦伤的手掌和脸颊,并不那么疼,他却捧着脸泣起来。

  怕什么呢,他本就是个笑话,如今只不过是变得更可笑些。

  有人顺着河滩来了,马蹄敲打砾石的声音清晰可闻。朔勒知道是阿拉穆斯找他来了,立刻轻手轻脚钻进草丛中,蜷起身子藏好。来人在不远处勒住缰绳,逡巡了几步,跳下马来。

  朔勒一动不动,使劲憋住噎。

  “喂,出来吧。”外头的人说。

  他惊恐地睁大了眼,这不是阿拉穆斯。他立刻意识到自己跑得太急,除了间的短刀之外,根本身无长物。

  “别装啦,老子知道你在里头。”那人不耐烦地说“妈的,你到底是个旗杆呢,还是个抱窝的母兔子啊?”马贼?朔勒困惑地皱起眉头,他认出那是诺扎毕尔的声音。

  鞭柄从草棵子底下伸了过来,戳戳朔勒的腿,他不由得倒一口凉气,惊跳闪开,草丛好一阵响动。

  “你自己出来呢,还是老子拖你出来啊?”鞭柄在地面敲打,显然就要失去耐心。

  朔勒用袖子擦干泪的脸颊,不甘愿地从草窠子里爬了出去。马贼正蹲在外头,用一草梗剔牙。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朔勒警惕地问。

  马贼嗤的一声笑出来:“老子十五岁入伙当马贼,要是野地里有一个大活人在哭哭啼啼我都听不出,恐怕连十六岁都活不到哟。”“我没哭。”朔勒低声说,一面庆幸夜可以掩盖他的脸红。手掌上的伤还没结口,疼得厉害,他找了块平坦地坐下,在马上擦掉新渗出的血水。

  马贼双手握,顶着自己的下巴,饶有兴致地盯着朔勒“随便啦,就当你是受了风寒鼻子不通吧。我是来知会你一声,你跟着我,进阻击队,你哥哥在夺罕尔萨的突袭队里,不跟在你股后头了。”“取笑我很好玩是吧?”朔勒嘀咕道“没发过战誓的人根本不算个男子汉,根本不会有人愿意带我去打仗。何况我现在背上还有伤。”“不啊,我带你去,真的。你不能砍人,还能箭啊。”马贼吱吱有声地,朔勒诚惶诚恐地等着他的下一句。半晌,马贼噗的一声在黑暗中吐出什么,才又开始说话“你为什么没行过成人礼?”“…我十岁的时候,妲因带我去找大合萨行成人礼。他们让我杀羊取血,可是、可是我不敢杀,妲因打了我一巴掌,我还是不敢…我怕血。最后这事就算了,头发也没让我剃,一直留着。”“妲因是谁?”马贼发问。

  “…是阿拉穆斯的阿妈。”“你哥哥的阿妈,不就是你阿妈?”马贼挠头“你这小子,怎么能张嘴就喊爹妈的名字,啊?如果你是我儿子,瞧我不揍得你眼珠子往外爆。”“我以前喊过阿爸阿妈的,可他们不让我喊。我又不是他们亲生的…”朔勒静了一会儿,又说“小时候我不懂事,跟着阿拉穆斯管妲因叫阿妈,叫一次就挨一次打…打多了就记住了。”“嗯?那你小样到底是从哪儿来的?”诺扎毕尔把草梗折去尖端,又伸进耳朵里扒搔。

  朔勒怔了怔:“我也不知道我是从哪儿来的…克尔索说,有一天夜里,嗯,是冬天夜里…他听见外头有东西嗤嗤地扒营帐的门毡子。出去一看,外面的雪积得一尺多深了,有个黑头发的女人趴在雪里,用指甲抓门毡子。她了好多血,都冻上了,冻成一道长长的黑痕迹,从远处一直拖到门口。他们把那女人翻过来,看见她好大的肚子,要生了。他们把她回营帐,她生下我就死了。”他沉默片刻,见马贼似乎没有不耐烦,又说:“阿拉穆斯那时候已经四岁了,妲因没有,我是吃母狗布图的长大的。我亲阿妈年纪很小,黑头发,像是西边的赫赛尔人。黑头发的蛮族人都不喜欢我们,大概她是怀了金头发的鹄库男人的孩子,怕被族人打死,从家里逃出来的。都说赫赛尔人脑子笨,妲因说我一定像赫赛尔人多一些。”“你是笨的。不过呢,聪明人能打仗,笨蛋也能。你前些天不是杀了好几个人?”马贼说。

  朔勒点头。

  “那时候你害怕吗?”诺扎毕尔问。

  朔勒腼腆地摇头:“远远地用弓箭人,我不害怕,不过…最早的那人中了箭以后,一下子没死,还冲过来砍了我一刀,这时候我就怕了。”马贼丢开草梗,盯着朔勒:“小子,你给我听好。只要你保证办到两件事,你就能去打仗,还能活着回来。”“什么?”朔勒来了精神。

  “第一,千万别从马背上掉下来。第二,把眼睛睁大了,不管有多怕,哪怕子里,也不准闭眼。听懂了吗?”朔勒的心像是生出一对小小的翅膀,要从嗓子眼里飞出来。他拼命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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